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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防疫專區列表
標 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
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3/4/25 |
發布單位 |
體育組 |
點閱次數 |
33 |
詳細內容 |
說明:
一、依本年4月7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二、本次公告修正摘要如下:
(一)刪除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上包含運具及場
站)、復康巴士佩戴口罩之規定。
(二)調整列舉下列指定場所室內空間應全程佩戴口罩,有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佩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等情形可暫免佩戴口罩:
1、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2、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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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無 |
相關檔案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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