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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101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

{{ $t('FEZ001') }} C220534084

{{ $t('FEZ002') }} 註冊組|

101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若有符合資格,請於102318日(星期一)前檢附「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及證明資料(: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助(卹)金證書等,洽教務處。 

有關軍公教遺族就學其他相關費用優待(包含主食費、副食費、書籍費及制服費)說明如下:
(一)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撫卹金之遺族就學,
 
給與全額公費優待。
(二)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 費優待。 
(三)撫卹期滿及領受一次撫卹金之遺族,依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規定
,得予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四、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如新生、新增 個案、轉入生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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