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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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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103年1月29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2017054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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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主任|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103年1月29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2017054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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