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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檢送「臺北市103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暨教育部師鐸獎初審實施計畫」(含填寫說明及相關表件)及「臺北市103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暨教育部師鐸獎初審評選作業注意事項」各1份,請積極推薦優良教師參選,推薦表及佐證資料請於103年3月2日送交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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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主任|

 本活動推薦程序:

(一)教師部分(含軍護人員、專任運動教練):
1、由各校(園)學生、家長、教師連署、教師自我推薦或校(園)長推薦教師人選。每校或獨立幼兒園推薦總名額,60班以上之學校或幼兒園至多推薦3名,不足60班至多推薦2名,另附設高中職進修學校、夜間部或附設幼兒園得分別酌增1名。
2、薦送表須經各校校務會議、擴大行政處室會議或教師評審委員會(私立幼兒園園務會議)審查通過作成薦送決議,並由校(園)長核章後,將薦送教師名單公布(含上網)5天。
3、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填妥薦送表,經首長核章後推薦,並應函知薦送教師所屬學校。每類別推薦至多1人,至多3類別為限。
 
檢附實施計畫(含相關表件)及評選作業注意事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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