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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第十一屆春暉盃臺北市國小學生象棋團體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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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

 一、活動目的:發揚優良傳統益智文化,提倡校園健康休閒風氣,培養學生思考能力與團隊精神,讓學子遠離毒害。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東門國民小學
五、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以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六、參賽人數:約600人
七、比賽時間:102年12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6:00
◎請於上午8:30至比賽會場報到
八、領隊會議實施時間:102年12月11日下午13:30假東門國小第一會議室實施,會議內容包含賽制規則講解及抽籤,抽籤結果將公告至本會網站(http://www.cccs.org.tw)
九、比賽地點:臺北市東門國民小學活動中心三樓(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二之四號)
十、報名辦法:填妥報名表,並於102年12月9日前,請以限時郵遞寄至:
「100-84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 或傳真:(02)2396-5673 聯絡電話:(02)2396-5685呂昆霖
十一、比賽組別:分以下五組-高中低年級組各限32隊;女童甲乙組各限16隊
(1)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 每校可報名1隊,每隊選手5名。
(2)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 每校可報名1隊,每隊選手5名。
(3)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每校可報名1隊,每隊選手5名。
(4)女童甲組:國小5-6年級每校可報名2隊,每隊選手3名。
(5)女童乙組:國小1-4年級每校可報名2隊,每隊選手3名。
十二、比賽賽制:採中華民國象棋競賽規則,視參賽隊伍隊數,安排4~5
積分循環制,每個隊伍每位選手下4~5盤棋。
先後手由雙方1號選手猜子決定:
猜對者該隊伍選手1、3、5號選手執紅棋,2、4號選手執黑棋;
猜錯者該隊伍選手1、3、5號選手執黑棋,2、4號選手執紅棋。
(備註:執紅棋者為先手先走棋;執黑棋者為後手後走棋)
十三、成績計算方式:
(1)每輪勝之隊伍得場分2分,和棋之隊伍各得1分,負之隊伍
得0分。依所累積分數排名,場分高者,名次在前。
(2)若場分相同,則比局分(即5位選手每盤棋之得分總和),
局分高者,名次在前。
(3)若場分與局分皆相同,則比對手分(所遇隊伍之場分總和),
對手分高者,名次在前。
十四、獎勵方式:
1.團體獎勵方式:
(1)頒發高、中、低年級組各組前8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位參賽選手
獎狀乙幀。
(2)頒發女童甲、乙組各組前4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乙幀。
(3)頒發得獎團體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獎狀乙幀。
◎以上獎狀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
2.個人獎勵方式:(符合晉升資格者,以不跳段晉升為原則)
(1)高年級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貳段、
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初段。
(2)中年級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初段、 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一級。
(3)低年級組:冠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一級、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二級、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三級。
(4)女童甲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一級、 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二級。
(5)女童乙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二級、 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三級。
◎以上棋力證書由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頒發。

 

十五、 則:
1.凡報名參加比賽須準時出賽,遲到10分鐘裁定敗局;不克參賽隊伍須事先與象棋文化協會聯絡;資格不合者,取消比賽資格。
2.參賽選手請穿著學校統一制服,保持會場秩序與整潔,絕對遵守
大會規定及裁判判決。
3.本活動不收費,參賽選手之午餐與車資,請參賽學校自行提供。
若需便當代訂服務,請於報名表上註明。
4.為響應環保,請參加者一律自備餐具與杯水。
5.本活動配合春暉專案宣導工作,周邊設有相關活動,歡迎民眾參加。
6.比賽期間進行圍場管理,請比賽完選手至休息區觀賽。
7.未盡事宜,大會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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