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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人事行政總處函有關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所稱「知有撤銷原因」起算時點之認定乙案,業經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2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決議如附件,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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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主任|

 

人事行政總處函有關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所稱「知有撤銷原因」起算時點之認定乙案,業經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2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決議如附件,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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