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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為維護辦公紀律,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 $t('FEZ001') }} P221719045

{{ $t('FEZ002') }} 人事主任|

 一、依本府104年3月23日市政信箱(信件編號:MA201503230210)辦理,另本府99年8月23日府授人三字第09930708400號函計達。

二、茲因接獲市民致市政信箱反映,本府有部分員工於上班刷卡後離開辦公場所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中午提早拿便當(用餐)、中午休息時間已過卻仍在外逗留等有損本府同仁為民服務形象之行為,爰請各機關加強宣導改善。
三、查本府為加強勤惰管理,每月皆有實施不定期查察作業,已將辦公紀律列為查察項目,是以,並請各機關將前開事項列為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員工勤惰管理查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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