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F224762809
{{ $t('FEZ002') }} 特教組|
公告說明:
一、 實施對象:設籍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有實際居住事實,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年滿5足歲(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 鑑定計畫及報名表發售時間:自102年1月18日(星期五)至2月27日(星期三),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 鑑定計畫及報名表發售地點:各行政區承辦學校警衛室或輔導室(請參見計畫中各行政區承辦學校一覽表)。
四、 初選報名時間:102年2月25日(星期一)至2月27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五、 初選報名地點: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特教組(請參見計畫中各行政區承辦學校一覽表)。
六、 初選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請依計畫規定說明備齊相關報名表件並依戶籍所屬行政區,至所屬行政區承辦學校報名。
七、 初選評量時間:102年3月9日(星期六)。(確定時程,請注意承辦單位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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