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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重申為落實差勤管理,提升教學品質,請確實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學校教職員工出缺勤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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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主任|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除依旨揭規定辦理外,為強化學校教職員工差勤管理及維護良好紀律,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學校公務人員應依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且每日上下班須親自辦理到退手續,如有虛偽情事者,應予懲處。
 
(二)加強宣導及督促遵守專任教師出勤時數,每週合計以四十小時為原則,請假滿八小時折算一日,請假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如有未辦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者,應依相關規定議處。另教師在學生上課時間應以學生受教權為重,不得有「無課的時間就離開學校,以至於學生有疑問時找不到老師討論」之情形。
 
(三)學校單位主管應加強執行單位人員出勤考核,校長及人事主管人員得不定期查核,並作成紀錄列入考評參考,另自即日起,請各校每月至少實施4次不定期查核。
 

為落實執行成效,本局將持續督導學校加強差勤管理,並不定時派員至各校查勤,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規定辦理,以維護良好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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