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zzes393602
{{ $t('FEZ002') }} 資冊組|
說明:
一、分項名額及評選標準
第一類:依學校成績考查辦法產生各畢業班第一名者。
第二類:在學期間於體育、藝能、科學與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
敬師孝親、助人義行等有具體事蹟表現傑出者,依評選要點填具申請表,
經評選會議審核成績最優前二名,且不得集中在同一個班級。
二、第二類市長獎報名時間:一至六年級在學期間有各項榮譽事蹟者,請逐一填寫各項榮譽記載,
並攜帶相關之獎狀於104年5月8日(五)前交予級任老師,
104年5月12日(二)送交教務處,另於104年5月14日(四)進行初選之檢核。
詳情如附件(103傑出市長獎評選要點及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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