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貳、甄選名額:總務處職務代理約僱幹事正取1名,備取1名。
參、預定僱用期間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本校幹事職缺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2月)。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肆、工作待遇:約僱幹事薪點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伍、工作地點: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總務處
陸、報名資格: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實務經驗。
柒、報名日期及地點: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本校人事室收(76100y@tp.edu.tw 完成後並請於上班時間電洽2782-1418轉160人事室確認)。
捌、應繳表件
一、個人報名表(含簡歷自傳及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切結書。
玖、工作項目:
一、臺北市國民小學分層負責明細表總務處文書業務內容。
二、辦理小額採購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拾、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報名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
二、面試
(一)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內容包含: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評定。
(二)依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如甄選成績不符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拾壹、甄選結果:email或電話通知。
拾貳、經甄選錄取人員,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
拾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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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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